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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桐庐县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2021-06-2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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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社保厅等三部门《开展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2号)文件精神,2021年杭州市桐庐县将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桐庐县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是以高考之前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个人信息为准),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有意向为桐庐县基层三农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杭州市桐庐县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4名,其中农学专业2名、植物保护专业1名、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1名。

三、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四、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五、承办高校

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主要培养纯农类专业学生。招生专业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3个本科专业,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

、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

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提供名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

2.组织体检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桐庐县人才网公示3天(符合条件的后续补充考生名单一并公示)。

3.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等2个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1.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桐庐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并且在乡镇(街道)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工作单位按照当年乡镇(街道)编制及人员需求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商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乡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与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相关要求的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2.本《公告》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桐庐县农业农村局,也可咨询浙江农林大学。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0571-58509927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热线: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桐庐县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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