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龙泉市户籍或龙泉生源地。户籍以2024年6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部分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具体详见附件1):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八)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公安机关辞退的原警务辅助人员;
6.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情形;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适合在公安局工作情形的。
8、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③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注:这里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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