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学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刘小豪、季超豪、李潘、叶镑、滕远、麻孙友、瞿静、钱董等8位同志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28日起到4月3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1882270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
附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录用单位 |
1
| 刘小豪 | 男 | 1994.03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2 | 季超豪 | 男 | 1993.01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3 | 李潘 | 男 | 1993.10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4 | 叶镑 | 男 | 1992.05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5 | 滕远 | 男 | 1990.04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6 | 麻孙友 | 男 | 1989.02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7 | 瞿静 | 女 | 1992.02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8 | 钱董 | 男 | 1986.10 | 浙江警察学校院 | 乐清市公安局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