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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萧山区公务员省考报考指南

2020-12-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范围和对象

  1.杭州市户籍(含在杭高校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

  2.部分专业职位户籍扩大至杭州市外。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生”的,用于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1)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钱塘新区区域),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2)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钱塘新区区域),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萧山行政区域内(不含钱塘新区区域),聘用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项目服务年限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1年9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户籍以2021年9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英语国家留学人员可视同具有相应的大学英语等级水平。

  (4)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栏为准。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网址:http://ks.xs.zj.cn (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公告发布预计在12.10日左右,专业目录公布在公告发布后7天,打印准考证是在2021年1月份,笔试时间在2021年1月,成绩发布在2021年2月中旬,面试时间公布在3月中旬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6:1(含6:1)的职位,将于9月29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27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力社保局(金城路1558号)71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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