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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机关 考试录用特警公告(34人)

2020-12-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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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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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军警技能、狙击、无人机操控3个岗位分别组织开展,其中军警技能岗位男子测试科目为3000米徒手跑和特警330米障碍跑,女子测试科目为800米徒手跑和立定三级蛙跳;狙击岗位测试科目为3000米徒手跑和100米实弹射击;无人机操控岗位测试科目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

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者即取消面试资格。

公安机关提供特警330米障碍跑训练场地(详见附件3),军警技能岗位报考人员可按需选择场地进行训练。

六、计算考试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专业技能各科目成绩之和)÷2×70%。

七、面试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从各职位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联系,电话:0571-87287120。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可咨询浙江省公务员局,电话:0571-8705364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附件:

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docx

附件3军警技能岗位专业测试特警障碍场地.docx

附件1:部分公安机关2021年特警招考计划一览表.xlsx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安厅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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