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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促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丽水市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2022年市县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其中市级机关1名,县级机关8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省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央在浙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浙江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工作经历、任职资历、专业要求等条件,具体详见《2022年丽水市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选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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