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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8-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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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0〕21 号)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 号)精神, 现将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 31 日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11 月 1 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2:00—5: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5 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 2 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 3 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一般情况的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于 8 月 10 日至 19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 www.zjks.com ) 链接, 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 未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后),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在线核验通过的(一般 24 小时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 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  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

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5.在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后,在线交纳考试

费用,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需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在报考过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按相应方法处理。

1. 对于中专或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 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 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我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3.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我院查明情况处理。

4. 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三)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26 日至 3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四)网上告知承诺报考注意事项

1. 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且需经 24 小时后才能再次登陆报名系统报名,因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

2. 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 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3. 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考区和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根据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报考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户籍地

4. 特别提示。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报考信息经复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其中, 对于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或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存在疑问的考生,还须到现场审核。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考前向报考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我院。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 60 元,主观题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中级)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其他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计时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 可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各位考

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同时要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七、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2019 12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 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可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 33 号新龙大厦 420 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56 58124841 58124842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八、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一)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工作由省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应试科目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

负责报考资格复核的人员,只需对我院提供的电子信息进行线上复核。其中,对少数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对上传的材料有疑问,认为需进行现场审核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资料由审核部门确定,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时填写可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公示 10 天。省人社厅在印发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合格人员文件后,先予制作成绩合格证明, 届时, 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

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的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视同纸质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 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邮寄服务(邮费到付)。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的笔试成绩合格证明(非资格证书,不提供邮寄服务),待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合格公示之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特别提示:在合格成绩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期满还未查实的,后续发文、制证等工作照常进行,但在任何时候(如发证、注册、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查实或发现有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若有其他不实承诺的,将依据“承诺制”相关规定,作出合格成绩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九、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和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随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 考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务部门(考点单位)要针对防疫方案, 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复审)工作。复核(复审) 的信息,要确保完整和安全,并及时传送。需现场审核的人员, 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

(三)要做好考试服务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 施,努力创造安全、良好考试环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 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 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1.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民政厅社工处,各市民政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综合科 2020 年 8 月 3 日印发


附件 1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省 直

0571—87217391 0571-87213312

杭州市

0571-85164897

宁波市

0574-89184255

温州市

0577-88985177

湖州市

0572-2312390 0572-2113167

嘉兴市

0573-83958982 0573-83958609

绍兴市

0575-88003070

金华市

(含义乌市)

0579-82473561

衢州市

0570-3026696

舟山市

0580-2083961

台州市

0576-88698305

丽水市

0578-2090965




附件 2  2020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8 月 3 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8 月 10 日至 19 日

网上报名、同步网上交费。

8 月 25 日前

各市上报考场预排信息及试卷预订单。

10 月 9 日前

各市上报最终的考场数据。

10 月 23 日前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值班等人员名单。

10 月 26 日至 30 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10 月 29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做好接收试卷准备,试卷到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

考试。

11 月 2 日前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考院。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

公布考试成绩;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机构)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审核)后

合格成绩公示 10 天。

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

省人事考试院制作合格成绩证明(电子版)。

 

合格成绩证明(电子版)制作完成后

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下载个人证书信息。

 

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

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资格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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