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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市长水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8人)

2022-05-2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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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社区工作需要,长水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社区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务群众意识强,热爱社区事业。

   2.嘉兴市户籍(以2022年5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已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社区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此次招聘对象。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5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嘉兴市珠庵路472号长水街道办事处102室。

   2.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需提供资料:①《长水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④《个人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街道研究,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长水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点赞长水”。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笔试人员入围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7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由街道组织实施。考核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长水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点赞长水)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并与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通知录用而不按时报到或试用期离职、不合格的,街道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等者以面试排名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嘉行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方可参加考试。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具体防控要求详见《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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