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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兰溪市民政局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兰溪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http://www.lxrcsc.net),并注明应聘的具体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加分项:
(1)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加3分,最多加3分。
(2)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近五年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近三年个人获得过国家、省、地、县级荣誉或嘉奖的,分别加5、4、3、1分,同一类型表彰奖励多次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加分,最多加5分。
(3)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嘉奖的每次加1分,获三等功及以上的每次加3分,最多加5分。
加分材料须在笔试前提供,审核后登记加分数(见附件3),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地址: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政局四楼407室)。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将在兰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专职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该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聘。
2.聘用人员因故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4.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主要分配在城区街道社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单位(兰江街道或云山街道,横溪镇蜀山社区2人)。
5.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
(1)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本次招聘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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