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公示(拟录用)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金东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6.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金东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0579-82176634。未尽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加分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民政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附件: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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