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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22年9月30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本人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区民政局。
5.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2,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如遇面向法律专业招聘(岗位代码为01)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面向其他专业招聘(岗位代码为02)。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社区工作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情况,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加分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民政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情况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街道统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分配(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抽签确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统一选岗分配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标准和管理按照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建立递补制度。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未聘用考生确定为储备对象(不分岗位),当专职社区工作者因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出现空编情形时,相关街道(乡镇)可以根据社区两委配备情况在储备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充人选,经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储备对象储备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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