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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保留递补资格至2024年8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项)高的排位在前。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及时留意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龙泉市民政局。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及通知请登陆龙泉政府网查询。
监督电话: 0578-7260599
龙泉市民政局: 0578-7260601;0578-7761830
中共龙泉市民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0578-7260599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7260021
附件1:2023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2023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0809)(1)(1).xls
附件2.2023年龙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2023年龙泉市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登记表.docx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民政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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