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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2024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4-06-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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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时间:20246308:3012:30

2.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4届本科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2024届毕业生在校证明》(见附件);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并签字。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3.相关加分情况在宁波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

(三)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4789:007139:30

2.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713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以实际通知为准,请关注宁波人才网公告。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社会及社区工作政策与实务、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3名(含3名)以下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五)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数1:1.2(不足1.2倍的按实际人数)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如招聘单位选择递补,则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并列者均合格的,另加笔试环节,以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体检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竞岗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竞岗名单。参加竞岗的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应聘镇(街道),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镇(街道)。弃选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弃选造成的空缺,参照本公告体检环节的规定进行递补。空缺岗位不再组织集中竞岗,递补人员须服从统一安排。竞岗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竞岗。

(八)考察

竞岗结束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参照本公告的体检环节的规定执行。

(九)聘用

1.聘用:根据竞岗和考察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通知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2.补聘:未按时办理录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统筹分配等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相关手续。

(十)试用期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其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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