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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说明: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三周年,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与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和县民政局0578-5121780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578-5123891
附件:《2018年云和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下载: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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