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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奉化区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32人)

2018-11-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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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街道(镇)负责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计划分配到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分配人员至各社区,并由各街道(镇)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规定

1.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下一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前有效。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出缺,需替补社工人员的,由所在街道(镇)根据需要进行申报,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锦屏街道、岳林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现社区同类人员确定,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其他街道(镇)聘用人员待遇按各自同类人员确定。

六、注意事项

(一)户籍以2018年12月9日所在地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9日。

(二)学历以国家承认的为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必须在2018年12月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有3年及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8年12月9日,在我区镇(街道)所属村(社区)任大学生“村官”3年及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凭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四)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招聘录用后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均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作为今后续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八)本次招聘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过程主要环节(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通知和结果公示均在奉化人才网(http://www.fhhrss.net)上予以公布。

本简章及本次考试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奉化区民政局。
报考咨询电话:88501011

投诉举报电话:88588429

附件1 2018年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1).docx

附件2 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x

附件3 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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