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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018年第17号)

2018-07-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面试(含说课)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果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660167,监督电话:0580-3661642。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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