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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
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
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网络查询: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萧山人才网。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82898264、82898267。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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