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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华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6-06   来源:展鸿教育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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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华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展鸿教育2019年3月11日讯:满足我县医疗卫健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2019年我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87名(详见招聘计划)。县妇保计生中心、县疾控中心的财政拨款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其他单位为差额拨款。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户籍:面向全省招聘,其中基层护理岗位面向本县;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等紧缺专业户籍放宽到全国。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县属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学影像专业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临床医学专业,以及报考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影像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6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限考条件:在本县卫健事业单位辞职、解聘、历年报考放弃录用等未满五年的人员、定向培养人员不得报考。

  7.须回避的,按《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口冰岩畈,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会议室(磐安县卫生监督所大楼三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带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磐安籍的考生,在报名期限以前,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递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双溪口冰岩畈,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县卫生监督所三楼),收信人:吕英,邮政编码:322300(在挂号信上注明“应聘资料”字样)。联系电话:0579-84661354。

  5.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名额1.5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6.岗位调剂:个别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之间,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7.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总分120分,分县属卷(A卷)和基层卷(B卷)。

  (1)临床、精神卫生、医学影像、急诊、麻醉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学知识。

  (3)中医、康复岗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和中西医学临床知识。

  (4)口腔、药学、中药学、检验、预防、医院管理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须同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试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三)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0人以上的,为1:1.5,招聘8-9人的,按招聘10人计算面试人数)。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截止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6:4计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岗位在3个及以上的按1:1.5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环节中若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之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资格审查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或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xxgkml/bmxxgk/11330727350242958L/06/index.html)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按政策给予学费补偿。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组的监督。

2019年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条件x.xls

df01f43d52c933fd4f96df0832d717f4.xls

2019年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办法x.doc

32d2064772c5665c049a34524f8b46c4.doc

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x.doc

2b94d2ebb31307a49dcd2ce789563f18.doc

  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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