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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三批,非教学科研岗)(17人)

2020-07-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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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部分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设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和富阳区。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浙江省新华医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中山医院两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和上城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中医药大学及2家附属医院本次公开招聘13个岗位共1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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