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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5名

2020-07-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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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共3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为全省财政系统的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全省数字财政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督促检查,财政业务软件的开发、推广、运维以及信息安全保障、财政数据仓建设等。

(二)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职责是为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审核和相关信息统计、评估论证、分析监测及运营评价,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汇总编审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审入库、信息系统维护等具体工作。

(三)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职责是为全省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服务,主要承担考试、注册、发证、年检、撤销注册、继续教育、业务指导、业务检查、人才选拔、理论研究、行业党建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次招聘5个岗位共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有浙江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毕业等进一步要求的,从其要求。

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一般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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