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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3人)

2020-07-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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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3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上传该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下列两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即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报到(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书、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2.2020年毕业且在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4、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5、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6、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6日9时—7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7月17日9时—7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陆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址: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21日17时—7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3、报名并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14:30-17: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8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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