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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0-08-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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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根据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进行。

瓯海区融媒体中心0201岗位、0202岗位的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0年8月18日(周二)(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瓯海区娄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瓯海区第二幼儿园南侧)六楼会议室进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招聘应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面试。

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者,且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配合测量体温和出示温州健康码并服从现场人员管理。


附件:

附件1.2020年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附件2.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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