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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传媒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四批)2名

2020-09-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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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传媒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杭州下沙校区和桐乡乌镇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

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表中“学历/学位”栏目内容只表示最低要求,本次各岗位均要求为“研究生/硕士”,须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二)招聘对象

招生考试管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8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19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0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人员及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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