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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5人)

2020-09-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政策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2-6025574;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长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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