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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形式包含体能测评、实务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为达标制、不计成绩,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实务技能操作。实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该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笔试占30%、实务技能操作占30%、结构化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经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zj.gov.cn/,通知公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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