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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1、初试
初试形式为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
(1)电离辐射监测A、电离辐射监测B、电磁辐射监测岗位复试包含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专业考试重在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结构化面试,重在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专业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专业考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财务岗位复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初试占40%、复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 “通知公告”);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http://www.rmtc.org.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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