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考核测评小组设评委7名,考核成绩取7名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市科技局(http://wzkj.wenzhou.gov.cn)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wzgky.com)公布。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负。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录用的书面意见。
(八)考察。
研究院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zhrss.gov.cn)、温州市科技局(http://wzkj.wenzhou.gov.cn)和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www.wzgk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十一)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研究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研究院商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研究院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具体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关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
(八)联系电话:0577-88536208(人力资源部), 0577-88860665(纪检监察)。
附件1: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人才选聘计划表0422.doc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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