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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不诚信报考记录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笔试时间于2021年5月14日前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及辅导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
学校人事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规定资格复审当天16:00前无法提供要求的所有材料者,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办公室
邮编:315012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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