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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苍南大队拟征召综合岗位文员2名,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镇百丈村1号;
7.乐清大队拟征召综合岗位文员2名,地址:温州乐清市城东街道胜利路119号;
8.瑞安大队拟征召综合岗位文员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地址:温州瑞安市瑞光大道321号;
9.龙港大队拟征召综合岗位文员2名,地址:温州市龙港市通港路(李家垟村)消防站。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7日
(二)报名方法及途径
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征召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并与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3.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4.退伍军人需退役证】原件照片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86291959@qq.com。
线下报名:将《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征召消防文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交至鹿城区会展路119号(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处收)。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笔试: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初选条件者参加笔试,笔试由支队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参考温州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考点,满分100份,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带入最后总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各单位招收人数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数量,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比例1:2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数量,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对消防救援队伍的认知等,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百分位按“四舍五入”办法计入。部分岗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总成绩计算方法以现场审核告知为准。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期间报考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面试总成绩(总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等均同分的,根据岗位所需加试一项体能或技能,优先录用得分高者)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正式录用后给予报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展体检期间应聘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环节及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录用的,经与本人商议且适用可调剂岗位条件的,可予以调剂录用。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录用名单在温州市人才网、温州市消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拟录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工作时间
一般情况实行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有大型活动、灾害事故等工作,应服从组织安排。国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
十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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