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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5名

2021-05-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二)考试考核

1、科研辅助岗

科研辅助岗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2、科研骨干岗

科研骨干岗直接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初定于5月31日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举行。面试初定于6月上旬在嘉兴市内举行,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具体安排及入围人员名单,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网站(http://www.tsinghua-zj.edu.cn/#,公告公示)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网站(http://www.tsinghua-zj.edu.cn/#,公告公示)。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官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2582639(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2582210(田老师、付老师)。

 

附件:

1.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2021年招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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