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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9名)

2021-09-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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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暂行办法》(路人社发[2020]3号)、《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计划共19个岗位。具体选聘单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具体选聘范围和对象详见《计划表》。除《计划表》中另有说明的,选聘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聘对象不包含学校(含幼儿园)、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聘要求

1、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报考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应在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报考其他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在本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学校(含幼儿园)、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应在教育、医卫系统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须按协议执行最低服务年限;

免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须按协议履行完毕相应义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新单位后一般应工作满一年后方可流动。

新录用公务员、新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在机关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无结论的;

②尚处于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影响期的;

③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④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10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备齐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名,报名电话和联系人详见《计划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下半年路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还须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各主管部门于2021年10月10日将审核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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