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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天台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

2021-11-0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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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天台县公证处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天台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天台县公证处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1年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具体条件以《2021年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为准;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所认可。

(四)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3、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通道。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5楼5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3930650。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天台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报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1)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上午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人数出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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