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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水市青田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07-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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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2比例、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对象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7月29日下午3∶00-4∶30,县教育局。

  2.面试

  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为7月31日,地点在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签,未按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8:00开始面试。幼儿园教师面试入围人员,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结束后,幼儿园教师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确定入围人选顺序,未入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考生,自动转入报备员额教师岗位再重新排名,确定入围人选;未入围报备员额教师岗位的考生,自动转入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再次重新排名,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择岗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列入报备员额教师管理的聘用人员,与民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青田县民办学校报备员额教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青教人〔2020〕50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纳入学前教育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的聘用人员,与公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直至招聘职数满额或确无递补对象为止。报考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5.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0578-6822583),以便及时纠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2583(县教育局),6824892(县教育局),682227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6830329(县教育局),6768136(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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