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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①初试为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复试对象,如遇入围复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复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②复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再加试甄别。
(2)其余岗位的考核方式和分数比例以下图为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再加试甄别。
(3)考核最终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3、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应岗位均根据考核最终成绩(合格分数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温州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
2、拟聘用人员若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境(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为准。
3、因岗位用人需要,聘用人员必须在入围体检通知公布后一个月之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出具书面证明。逾期不能报到或完成解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1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大学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
5、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598028。
(七)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联系电话:各岗位咨询电话及有限地址详见岗位表。
如遇座机无人接听,请发至邮箱咨询,并注明联系方式。
3、学校官网:www.wzu.edu.cn
温州大学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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