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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的(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考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选聘对象确定后,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本次公开选聘考试,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解释。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82511933 监督电话:82521065(纪检组) 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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