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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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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法学会秘书处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团结同事,勤政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3.年龄为1992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写作能力;

5.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从部门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未满原单位(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231办公室或者将相关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52045868@qq.com;报名时需带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根据选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若未达到3∶1,取消选聘人数。

3.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选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含30人),直接进行面试,不再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可提供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决定拟选聘人选,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www.na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拟选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选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

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拟选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231室。

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82838051。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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