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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37人)

2023-03-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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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校本部)、杭州萧山校区、杭州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20个学院(含独立学院)。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37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岗位均定岗校本部(金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四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要求在2023年8月底前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16:00,登录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招聘系统(http://zp.zjnu.edu.c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请报名者考虑成熟后填报。报名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  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或短信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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