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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3、紧缺人才岗位
(1)硕士研究生28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
(3)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5)部分高校或部分高校相应专业2022届、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部分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见附件2)。以上人员,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均须毕业于附件2高校或专业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16时。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法学岗位”或“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报考信息,获得荣誉包括: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至9月15日16时。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至9月19日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至9月22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请勿用信用卡缴款)。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含应试须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紧缺人才岗位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笔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间暂定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保持通讯畅通。
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附2寸免冠照)、本人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成绩单、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2024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现在读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以及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需学校盖章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面谈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特长荣誉和工作愿景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者进入笔试。
(七)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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