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182118、2281566,监督电话:0580-2182108。
2017年舟山市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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