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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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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3月26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时—3月29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3月30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4年3月26日9时—3月29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4月2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每人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专设残疾人岗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桐乡市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笔试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2)。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

1.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体能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体能测评)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体能测评)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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