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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人)

2024-08-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12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14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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