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鼓励全日制应届毕业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浙政发〔2012〕93号)、《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结合我市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乐清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2023年12月份或2024年退役的乐清籍退役士兵。
2、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2023年9月在部队已办理退役手续,非个人原因滞留部队的乐清籍退役士兵。
3、从乐清市应征入伍的乐清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新生(保留学籍),退役后恢复学籍继续就读,2024年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10月至12月底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规定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心理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报名参加过我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
缴费人数达110人及以上的,招聘计划数为11名(事业编制8名,国企编制3名);缴费人数不足110人的,按10:1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如缴费人数除以10后,结果出现小数,按进一法取整确定招聘名额),若缴费人数未满足要求,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先从国企编制中减少)。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12月11日17
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确认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武部统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12月1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自动放弃。
3、档案核查及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对个人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不确定的,可在2024年12月11日—12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前往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乐清市乐成街道科技巷2号416室)对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核查。
考生对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核查后需在202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乐清市2024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报名表》(附件1)交至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并对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进行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进行签字确认的,服役表现政治考核量化评分记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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