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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共3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除注明定岗杭州校区外,其他岗位均定岗校本部(金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列情形视同对待: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要求在2025年8月底前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2:00,登录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招聘系统(http://zp.zjnu.edu.c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请报名者考虑成熟后填报。报名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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