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若在报名截止后两周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通过审核人员。
2.应聘者提供信息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有意隐瞒,考试中有违规违纪的,将取消岗位录用资格。
3.应聘者资料进入公司人才储备库,未被录用者的资料公司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控集团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2931912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3∶30-17∶00)
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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