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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名)

2025-05-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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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报考南湖区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南湖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研训员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进行面试加试)。若无笔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等的则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南湖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等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供考生查询(网址:http://www.nanhu.gov.cn)。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等行为,取消报考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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