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报送的材料:《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推荐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调职位,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汇总后,选调单位将报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入围考试环节,具体考试事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各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报名比例超过5:1的职位,选调单位可在面试前增加自主测试环节,自主测试采取面谈等形式进行,根据自主测试情况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具体实施办法由选调单位制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入围考试人员主动放弃的,需书面提交放弃声明。考试原则上在7月8日前完成。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作风态度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公务员(参公人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选调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其现工作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其编制性质,书面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各选调单位可对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由选调单位在通知入围考试环节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未设置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机关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应在核定的职数(岗位)内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需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3.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上半年桐乡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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