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面试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综合评定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面试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www.hzxh.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
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均不设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11761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1758
附件: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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