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2024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2025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报名时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须注明入党时间并盖党组织章)。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信息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需另行加试。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18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后在龙港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18日17时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19日12时前向龙港市委组织部提出增补意见。
3.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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