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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八)体检、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用人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7.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用人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8月2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8月22日前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内各地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5年8月25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认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8月25日前。
(四)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8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六)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咨询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951821;永嘉县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十一)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下半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5年下半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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