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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12-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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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1月17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

按《2018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和《江北区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大学生村官招聘街道(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2月10日至11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环城北路西段499号4楼)。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环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面试事宜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2018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对象.xls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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